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拟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4〕13号)等有关规定,经机构申报、书面查验、现场核查等程序,现对拟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师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
公示期:2026年8月14日至8月18日,共5日。
联系电话:0992-3902096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拟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名单
202608141812556645.xls
第七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4日
终审:常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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