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8-14 17:01:04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董成、袁进,身份证号: 654001********0314,654001********3725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第七师天北新区绿波里10幢431室 ,证号 新(2023)奎屯市不动产权第001197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成、袁进 2026 年 8 月 11 日 终审:张雪松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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