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师托育服务中心保育费拟定价格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
第七师托育服务中心保育费拟定价格方案
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师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维护幼儿、家长和托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补齐价格短板,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文件规定,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召开第七师托育服务中心保育费拟定价格方案听证会,目前,听证人通过自愿报名、推荐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准备工作已完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7日上午11:00
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机关249会议室(井冈山西路1号)
二、听证内容
第七师托育服务中心保育费拟定价格方案
三、背景及定价依据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5〕4号)文件精神,为解决第七师托育服务中心收费价格的问题,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成本测算情况,综合考虑兵团师市、周边县市的保育费收费标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研究拟定了《第七师托育服务中心保育费拟定价格方案》。
四、成本测算结论
经测算,第七师托育中心保育费定价总成本54.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4.41万元,运行维护费用50.24万元。按照在园幼儿40人测算,人均月成本1138.5元。以上成本不包含由130团医院列入年度预算的财政资金。
五、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按照“同域同价”的基本原则,结合成本测算结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拟定第七师托育服务中心保育费拟定价格标准为乳儿班(0—12个月)1600元/生/月、托小班(12—24个月)1200元/人/月、托大班(24—36个月)950元/人/月、混编班(18—36个月)1050元/人/月。以上价格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28人)
(一)听证会听证人(3名):唐 健 李 英 徐 焦 (二)听证会参加代表:21名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代表1名、政府部门代表8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者代表1名,消费者代表9名。
赵 丽 杜姗澄 何春瑞 刘红军 赵一龙 周 灿
魏 念 伊海燕 方 庆 潘雅杰 韩新明 庞艳萍
于 祥 李宏韬 毛文彬 陈 荣 骆亚莉 张全萍
买孜古丽·沙依多拉 庞 挺 梁 翔
(三)旁听人员2名:贾小玲 张 娜
(四)融媒体中心记者2名:宋亚丽 彭兴虎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6年8月1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