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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函

发布时间:2026-04-01 10:44:02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为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监督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我局研究起草了《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办法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电子邮箱:qssthjj@126.com;

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403室;

邮政编码:834034。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日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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