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肖向阳等17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4 16:56:52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和《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的相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实名举报,我们将认真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结果。

一、2025年6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

三、受理部门: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七师胡杨河市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举报电话:0992-3902001   0992-6687309  

     

    附件:2025年6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202506241657393062.xlsx




终审:郑桂桂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