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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10-21 17:15:03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根据师市党委部署,2025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师市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正确方向。院党组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全流程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扛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调度表,详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部门、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三)坚持闭环管理,推动巡察整改全过程跟踪管控。严格落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整改调度推进会,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落实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情况

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号,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师市党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16个具体问题。整改期内,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彻底”问题。

制定2026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及时跟进学习兵团、师市党委相关会议精神。

(2)针对“落实组织生活首学制度不规范”问题。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组织生活首学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参加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实质化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3)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学风不实、对各类材料审核不严谨”问题。

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各类材料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相关台账的整理和归档。

2.关于“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提升质量和效果用力不足”问题。

(4)针对“立案监督工作开展质效不高”问题。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压实业务办案责任,明确承办检察官侦查监督、立案监督线索排查职责,定期汇总监督工作的进展,截至目前办理提前介入案件8件,制发侦查活动通知书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有效提升了诉讼监督质效。

(5)针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存在弱项,监督虚假诉讼能力不足”问题。

定期组织开展检察业务学习,提升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及监督能力。依职权发现虚假诉讼线索1件并立案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积极与法院、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所联合开展活动,提升群众对检察监督职能的知晓率,依申请监督率明显上升。

(6)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发展不均衡”问题。

依托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对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市场上的蔬菜等做农药残留超标检测,对面包、油条、面饼等做违法添加检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强化内部衔接,刑事检察部及时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并立案监督。

3.关于“强化检察履职,服务法治师市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7)针对“释法说理不充分、不透彻”问题。

注重释法说理,学习信访相关工作规定,耐心向群众讲解法律政策;压实听证工作责任,全面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强化案件管理,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8)针对“运用检察建议监督质效不高”问题。

严格审核把关检察建议质量,增强建议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紧盯被建议单位按期回复,落实整改。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管党治检不够严格”问题。

(9)针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述职报告。

(10)针对“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廉政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5. 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1)针对“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

严格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安排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12)针对“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

对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确保党务工作由党员从事,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3)针对“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问题。

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区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重点,严把发言材料审核关口,压实班子成员责任,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效。

6.关于“执行民主决策议事制度不规范”问题。

(14)针对“党支部工作计划未经党支部会议讨论”问题。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支部重要事项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计划由支委会研究制定,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建立自查机制,重点检查议事程序是否规范。

7.关于“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15)针对“培养联系人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签订《培养联系人履职承诺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定培养联系人必须亲自审阅并签署考察意见。

(16)针对“预备党员未按规定提交思想汇报”问题。

按要求补齐材料缺项漏项。依据发展党员档案审核要点逐一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检查,查缺补漏,严格按照“一人一档”进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

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确保各类问题不反弹、不反复。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务实管用。持续做好融合文章,把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师市、法治师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联系方式:0992-3257877;电子邮箱:ktkqrmjcy@163.com;联系地址:新疆奎屯市天北新区人杰路81号。

 

 

中共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10月21日

 

 

 


终审: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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