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医保办发〔2024〕33号)、《关于印发〈兵团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兵医保中心〔2024〕1号)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集中评估、现场评估等相关流程,现研究决定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东农场医院下设第七师天北新区毓秀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师市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东农场医院统一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 9 月 2 日
终审:常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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