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一些师市和部门对“当好生态卫士”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比着铺摊子、上项目,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当好生态卫士”,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兵团各级党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兵团。
四、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兵团各级党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当好生态卫士”。
(二)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遇到涉及重大问题时,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制定出台兵团党委、兵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措施,推动兵团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兵团各级党政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各级党政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履行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源头管控,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审批管理,严把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五)持续开展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真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提升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肃性、权威性,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有关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美丽兵团建设。
(六)牢固树立兵地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意识,坚持兵地协调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协同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响应联动等机制,严格落实区域环境同防同治、联防联控要求,共同提升兵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七)营造良好氛围。把“当好生态卫士”、建设美丽兵团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美丽兵团建设宣传推介,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利用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师市各级党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师市各级党委(党组)、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机关相关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研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兵团高质量发展,切实当好“生态卫士”。
(二)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师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专题会等,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纳入师党校青干班、科干班等主体班次。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第七师 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第七师胡杨河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与各团场、经开区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源头管控,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师市各级各部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师市拟建、在建、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依法依规严格审批,严把“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关,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相关要求,严格师市“两高一低”项目环评管理。
(五)持续开展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共第七师胡杨河市委员会、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第七师胡杨河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14项整改任务、制定了50条整改措施。各团场、经开区和师市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推进整改。截至目前,14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完成整改13项,完成率92.8%,剩余1项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的整改任务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抓紧推进;督察期间转办的45件信访案件,已办结45件,办结率100%。
(六)牢固树立兵地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意识。积极参加“奎-独-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联合印发了《“奎-独-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帮扶指导工作制度试行》《“奎-独-乌”区域大气联防联控信息交流制度试行》《“奎-独-乌”区域大气联防联控交叉执法帮扶指导方案》等工作制度和方案。严格落实区域环境同防同治、联防联控要求,积极开展兵地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帮扶指导工作,共同提升兵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规政策进机关、进开发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组织各团场、经开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积极参加兵团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在“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期间,组织团场、经开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邀请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人民群众赴重点企业实地参观,回应公众关心的环保问题。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通过胡杨融媒、奎屯日报、“七师零距离”等师市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不断加大公众引导和参与,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舆论氛围。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2-6687676(0992-3229514),邮箱:qssthjj@126.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2899335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委员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胡杨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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