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七师胡杨河市为体现对五五工业园(现为胡杨河经开区)的招商引资“优惠”,2017年规定“相关部门须领取园区管委会开出的通知书后,方可到企业开展收费、检查等工作”,导致园区环境监管严重缺位,出现一系列环境违法问题。
二、整改时限:
2022年11月底
三、整改目标
清理废除阻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各类政策,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提升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四、整改措施
(一)2022年7月底前,师市下发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政策的通知;2022年9月底前,督促师市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各种政策,坚决纠正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文件。
(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成立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机构,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2022年5月10日,第七师胡杨河市印发《关于废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师市办函〔2022〕33号),废止了《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师办发〔2017〕37号)。2022年7月19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废除师市阻碍环境监管执法政策的通知》(师市办传〔2022〕45号),在全师范围内开展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政策工作。经排查,均未出台阻碍、限制环境监管执法类相关政策文件。
(二)胡杨河经开区已成立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岗位核定10人,负责经开区企业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和宣传工作,聘请“环保管家”专业技术团队,提高胡杨河经开区生态环境管理整体水平。2022年第七师胡杨河经开区组织“环保管家”开展专家排查隐患工作7场次,查出并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环保问题200余条。开展各类专题业务、法律法规集体培训会4场次,参加企业20余家50人次。
(三)2022年7月30日,通过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方式招录环境执法人员10名,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达到16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师市环境执法力量配备。2022年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96人次,检查企业305家次,对21起环境违法案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办理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移送案件3起。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2-6687676(0992-3229514),邮箱:qssthjj@126.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2896274(0991-2896451)
第七师胡杨河市
2023年5月8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