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兵团转办第十五批信访件
4月9日,兵团接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第十五批生态环境信访件共1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3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师市。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五师双河市1件、六师五家渠市3件、七师胡杨河市1件、八师石河子市6件、十二师2件。按污染类型分类,涉及大气类5件、水类3件、生态类1件、噪音类1件、其他污染类型3件。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兵团十五批共计128件信访件,涉及一师阿拉尔市4件,二师铁门关市4件,三师图木舒克市4件,四师可克达拉市11件,五师双河市4件,六师五家渠市22件,七师胡杨河市9件,八师石河子市37件,十师北屯市3件,十二师15件,十三师新星市13件,十四师昆玉市2件。从污染类型来看,大气、水、生态污染类型居多,分别占环境问题总数的32.8%、21.1%、18.8%。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师市正在核实办理中。
按照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10天内反馈,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电话和邮箱
督察进驻时间:3月25日—4月25日
专门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A161号邮政信箱
专门值班电话:0991-6072038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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