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荣泽铝箔第三期20条化成箔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南工业区冬青路8号 | 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一期化成箔生产线30条,二期20条化成箔生产线,两期合计年产中高压化成箔1000万m2,两期合并于2020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1年拟扩建三期20条生产线,年产中高压化成箔450万m2,9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师奎天环发〔2021〕6号)。 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10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设备运行正常后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时发现,项目原辅材料发生变动,导致废水中氨氮等污染物增加超过10%以上。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6条,主要原辅材料变化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本次重新报批后项目生产线数量和产能不变,不新增占地。 |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本项目已建成试运营,不再进行土建施工,本环评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和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化成箔车间化成液在加热过程中会挥发出少量氨气、弱酸气体,在每条生产线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通过管道排至厂房上方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同时通过换气扇外排。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取对产臭装置加盖、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使厂界恶臭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食堂油烟采用集气罩收集,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后通过10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措施建设单位均已建设投运,本次无变化。根据自行监测数据可知,近三年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食堂油烟均能满足标准要求。 (三)废水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磷回收、硼回收后排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内已建成3600m3/d污水处理站,工艺为“石灰石中和+絮凝沉淀+生化+沉淀”,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和《关于师市开发区企业执行相关标准的通知》(师市环发〔2021〕7号)后,一部分出水进行中水回用,中水回用于冷却塔循环水;纯水站、中水回用、循环冷却塔排放的浓盐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出口之后、巴歇尔槽进口之前,所有外排废水均经过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上述生产废水通过东侧生产废水排污口(DA002)排放。生活污水经已建隔油池和化粪池(60m3)处理后经北侧生活污水排污口(DA001)排放。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最终排入天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已建1座一般固废库房70m2,分隔两部分,分区堆放厂区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具有防风、防雨、防渗功能,有标识牌、视频监控等。已建2座危废暂存间:1间20m2,暂存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机油;1间30m2,分区暂存废化学品包装物和废膜,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有分区、围堰、导排沟、标识牌等。危险废物、浓缩污泥均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能够综合利用的一般固废均综合利用;厂区内已设置垃圾桶、箱等收集措施,生活垃圾由天北经开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奎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减振、吸声、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根据自行监测数据可知,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遵循“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设置围堰、事故池、导流措施,从原料和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跑、冒、滴、漏,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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