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天北经开区工业余热利用城市综合能源供应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南工业区滨河街以西、秋月路以南 | 胡杨河保信华热力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20334.30m2,建设工业余热回收能源站一座,对电子新材料产业园内铝箔厂生产余热进行回收,能源站内安装一台29MW的调峰燃气热水锅炉,为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区域集中供热提供热源,并配套烟气预热设施附属设备及燃气设备。根据胡杨河报信华热力有限公司提供资料,本项目设计总供热面积22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121MW。项目总投资15278.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建设扬尘,运输、装卸、堆放的扬尘,施工机械车辆等产生的尾气等。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峰燃气锅炉废气,锅炉安装国际先进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后,SO2、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燃气锅炉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软化水制备废水及极少量锅炉排污水先排入厂区蓄水池(10m3)进行冷却、中和、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四)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厂房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进出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拉运至相关部门指定位置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根据区域划分落实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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