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5年12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9日我单位对“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建设项目-化成箔氧化铝膜工艺开发及应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2-323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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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奎屯乌鲁木齐路军垦广场1号
邮 编:8332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建设项目-化成箔氧化铝膜工艺开发及应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 天经开环发〔2025〕9号 | 2025.12.9 |
终审:熊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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