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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公示

关于胡杨河市娄丽欢唱吧(个人独资)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9 19:40:53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关于胡杨河市娄丽欢唱吧(个人独资)

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3月18日受理胡杨河市娄丽欢唱吧(个人独资)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8日:

申 请 人:胡杨河市娄丽欢唱吧(个人独资)

场所地址:新疆胡杨河市128团医院商服楼101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娄丽

女

中国


主要负责人

娄丽

女

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992-6687308

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机关小二楼103室

 

 

公示机关: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9日         

 

 

 


终审: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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