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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公示

关于胡杨河市乐潮歌舞娱乐有限公司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2 11:55:04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关于胡杨河市乐潮歌舞娱乐有限公司

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1月20日受理胡杨河市乐潮歌舞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30日:

申 请 人:胡杨河市乐潮歌舞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果香园-塔城街95幢77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杨中华

男

中国


主要负责人

杨中华

男

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至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992-6687370

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机关324室

 

 

公示机关: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1月21日           

 


终审: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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