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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公示

关于拟同意对新疆纵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登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5 19:22:45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拟同意对新疆纵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登记的公示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兵文体广旅发〔2022〕1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联合教育局对提交申请材料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培训机构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办学现场审核,拟同意对新疆纵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登记,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序号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培训内容

地址

1

新疆纵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孔德聪

无人机足球、无人机竞速、航模

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北大道33幢3号、33幢7号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2月21日,公示期为7天。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的情况,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单位反映的情况,请盖上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井冈山西路1号3楼324文体广旅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0992-6687370

电子邮箱:961124860@qq.com

 

 

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51215               

 

 

 

 

 

 


终审: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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