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公示—胡杨河清石汤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1月4日受理胡杨河清石汤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胡杨河清石汤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北大道11幢-22号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蔡波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学校、幼儿园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按照交通行走规则分别不得少于200米和100米。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0992-6687370
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机关324室
公示机关: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日
终审: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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