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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统计局救济渠道

发布时间:2025-05-29 20:33:51 浏览次数: 【字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师市或兵团统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六个月内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终审:丁云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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