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4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国电晶诺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电晶诺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新疆江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专用电极箔中压产线技术改造升级及高压产线产能提升改造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3室
邮 编:834034
拟审批公示表--(新疆江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铝电解电容器专用电极箔中压产线技术改造升级及高压产线产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doc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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