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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期轻组分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5 16:54:14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期轻组分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147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3室

    编:83403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期轻组分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送审稿   新疆晶诺一期轻组分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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