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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示

2026年6月22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2 10:10:09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22日-20266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147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3室

    编:834034

(拟审批公示)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110kV输变电工程.doc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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