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电晶诺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国电晶诺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传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3室
邮 编:83403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国电晶诺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 国电电力晶诺(胡杨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22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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