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生态环境局听证标准 发布时间:2025-05-14 20:29:10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第七师生态环境局听证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举行听证。听证标准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202505142029458298.pdf 终审:王昱坤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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