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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事项清单

师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15 18:12:20 浏览次数: 【字号: 

师市审计局行政执法权事项目录

 

一、行政处罚

1.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处罚

2.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3.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4.对企业和个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使用财政资金、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行为的处罚

5.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6.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7.对单位和个人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行为的处罚

二、行政强制

1.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进行封存

2.对被审计单位暂停拨付或暂停使用有关款项权

三、行政检查

1.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

2.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

3.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4.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和预算执行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的审计监督

5.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6.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7.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监督

8.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

    9.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监督

10.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1.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12.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13.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权

14.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和资产、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检查权

15.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权

16.对被审计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查询权

17.对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

18.对被审计单位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事项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监督

终审: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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