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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标准

听证标准

发布时间:2025-05-15 11:42:58 浏览次数: 【字号: 

依据《行政处罚法》,师市教育局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以下事项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审: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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