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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七师市监罚送告〔2026〕175号)

发布时间:2026-09-07 19:17:49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七师市监罚送告〔2026〕175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四团会群雪山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局于2026年9月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你下落不明,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七师市监处罚〔2026〕225号)内容是: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七师市监处罚〔2026〕22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闫振东        联系电话:09923911363

联系地址:第七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执法大队办公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七师市监罚送告〔2026〕175号).pdf

《行政处罚决定书》(七师市监处罚〔2026〕225号).pdf


终审: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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