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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七师市监罚送告〔2026〕181号)

发布时间:2026-09-07 18:54:27 浏览次数: 【字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七师市监罚送告〔2026181

新疆贝诺得矿业有限公司乌苏分公司

本局于202697依法对你单位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七师市监处罚〔2026〕222号)内容是: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之日起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七师市监处罚〔2026〕222,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闫振东        联系电话:0992-3911363

联系地址:第七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执法大队办公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七师市监处罚〔2026〕222号).pdf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七师市监罚送告〔2026〕181号).pdf


 


终审: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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