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在师市党委和上级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承担如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师市公安工作的政策和制度;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师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维护辖区内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负责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指导、监督师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及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七、负责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师市公安机关行政、刑事执法活动,按照管辖依据办理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九、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公安信息和通信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十、制定、实施全局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队伍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一、指导、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二、承办师市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终审:汤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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