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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团结有“法”可依 让进步有“章”可循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统战部专题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6-03-13 14:40:04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准确领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3月13日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统战部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作为中国民族工作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法治成果,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依法治理、系统推进的新阶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制定该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责任义务,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师市统战民族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该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一要深化学习培训,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统战民族工作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基层宣讲内容,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要广泛宣传普及,开展民族团结十一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窗口单位、进其他社会组织),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要坚持学用结合,聚焦主责主业,把法律要求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宗教事务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推动“胡杨河畔石榴红”工作品牌提质增效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履职能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统战民族工作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美丽的现代化胡杨河市贡献统战力量。

    下一步,师市党委统战部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奋力谱写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编辑:刘爽

审核:石磊

终审:史其鑫

终审: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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