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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政务服务实施“好差评”制度

来源:奎屯日报 赵玉婉 编辑:奎屯日报 赵玉婉 发布时间:2021-02-03 13:02:27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近日,第七师办公室、胡杨河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并积极组织实施,着力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好差评”(以下简称“好差评”)是指政务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机构、业务平台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作出的评价。《细则》适用于师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团镇便民服务中心、其他政务服务机构及其在线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和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好差评”评价内容包括政务服务机构及平台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便民服务程度,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办事效率等。
    在评价渠道和方式等级方面,《细则》指出,评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和移动服务端、扫码、短信等进行一次线上评价,也可通过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设置的“好差评”装置进行一次现场评价。“好差评”实行实名和非实名两种评价方式,评价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评价人可在业务办理后7个自然日内进行评价。“好差评”工作遵循自愿真实、公开透明、统一标准的原则,遵照统一服务标准和评价标准,企业和群众可以放心真实评价。
   在评价结果运用方面,《细则》明确要依托师市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对评价人的差评和投诉问题及时进行转办、核实、整改、反馈,并采取人工回访、网上自动评价等途径进行满意度测评。“好差评”结果均要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细则》同时明确,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将纳入对各单位各部门效能监督和绩效考核,对评价人员反映的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据悉,2021年4月开始,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实施“好差评”制度将率先在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试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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