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师下发《通知》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
9月14日,师办下发《通知》,要求全师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严抓重管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行为,确保垦区道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使路况变窄变差,将导致驾驶人采取紧急避让、判断不准、处置不当,引发交通事故。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道路交通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公路上打场晒粮危害性的认识。
《通知》要求,要坚持属地管理,完善工作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为辖区范围内严禁公路上打场晒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将公路打场晒粮整治工作与当前秋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通知》强调,要严肃责任追究,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造成交通事故或路面、绿化带受损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追究属地管护责任。对妨碍交通,拒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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