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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恳请查处在职教师发布不实抖音视频恶意诋毁商铺的投诉
来信人 林** 来信日期 2026-04-15
信件索引号 202600042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
本人系奎屯市中金一楼中国金楼经营者,现实名投诉某校在职教师恶意网络侵权、诋毁商铺商誉,恳请依法协调处置。
 
2026年4月8日,农七师天北131团试验中学数学初一女老师名叫〔孙琳〕该名教师到本店仅咨询对比黄金价格,全程无消费、无争执、无任何纠纷。其离开后,私自发布带有本店定位的抖音负面视频,标题刻意引导抹黑,恶意诋毁本店经营声誉,造成客源流失、门店口碑受损,严重影响正常经营。
 
事后我主动沟通在抖音上叫删除视频,周一13号孙琳本人早上1点20分在抖音里回复不删除,还说来学校找我呀!你以为我怕你太搞笑了威胁谁呢?帖子我不会删死心吧,来学校找我呀、后面4.13去学校了联系学校调解并报警处理,该教师仅临时屏蔽视频,拒绝永久删除,到现在今天还公开抖音播放当网红抓流量主观恶意明显,拒不整改。身为在职人民教师,违背师德师风,利用网络恶意造谣抹黑商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现恳请市长督促教育局、涉事学校:责令该教师永久删除侵权视频、书面赔礼道歉,依规查处违反师德行为,赔偿门店经济损失,维护商户合法经营权益。
 
结尾
 
恳请予以核查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26-04-28
办理结果

商家您好!您反映在职教师发布抖音不实视频、发表不当言论诋毁商铺的诉求我们已收悉,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快速核查,厘清事件全貌

收到诉求后,我局立即安排责任督学进驻涉事学校开展专项调查,主动联系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准噶尔路派出所,全面核实视频发布、言论内容、事件起因等全部细节,客观查清本次事件完整经过,确保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二、依规处置,做好教育引导

经核实,涉事教师孙琳在个人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的行为不够审慎,给您商铺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与影响。

1.学校第一时间与该教师进行约谈提醒,耐心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其充分认识网络公开言行的严肃性与社会影响。

2.当事人已主动自行删除相关短视频内容,能够正视自身发布视频行为不妥之处,作出深刻反思。

3.学校已对其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今后严格约束个人网络言行,自觉遵守教师职业行为要求,理性文明发声,杜绝此类不妥行为再次出现。

三、主动沟通,积极化解矛盾事件

处置期间,学校负责人多次主动与您对接沟通,同步事件处理结果,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诚意沟通矛盾化解事宜,尽最大努力降低此次事件对商铺的负面影响。

四、以案为戒,强化全员管理

针对本次暴露的问题,我局已督促辖区各校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涉事学校已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网络言行规范专题教育,明确教师职业底线与网络言论红线,严格约束教职工日常言行与自媒体使用行为,常态化加强教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坚决杜绝教职工网络言行失范、私自发表不当言论等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监督与理解。如您仍有其他合理诉求,可随时与我们联系0992-3276637,3223945。我们将持续做好跟进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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